网站主页 | 商家登陆(注册) | 今天日期:2024-11-23
温馨提醒:网上信息有风险,务必使用货到付款交易方式!
唐山律师之离婚后父母有探视权利
企业身份未认证


用户联系信息: 18733339177
主营产品/服务:唐山律师,唐山律师服务,唐山律师维权
更新时间: 2014年09月25日 浏览次数:1218
联系人:唐山律师刘辉经理
手机:
<给我发短信 >点击拨号<
(联系我时,请告知本信息来自万维商机网!)
主页:tangshanlvshi.epyes.com
销售热线0312-18733339177 <点击拨号
微信:QQ:319166601 <点击发短信
邮箱:liuhuilaw6@163.com
地址:河北唐山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碧玉华府E座602
详细说明:温馨提醒:网上信息有风险,交易务必使用货到付款方式!

  唐山律师讲述案情:张某某与冯某某经调解离婚,双方婚生之女冯某(现年2岁)由冯某某抚养,抚养费由冯某某自行负担。自2000年11月起,双方因探视冯某的问题产生争执,至张某某无法探视。冯某某曾给张某某作出书面承诺,答应其每两周接走孩子一次,后冯某某未按该承诺履行。现冯某随冯某某居住生活。后张某某起诉要求探视子女。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于每月的#后一个星期六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在冯某居住地,由冯某某陪同探视冯某。后张某某不服,上诉要求增加探视时间。二审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每隔二个星期的星期六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在冯某居住地由冯某某陪同探视冯某。
  唐山律师案情分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和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推荐网站:
  钢纤维
  六角护坡模具

<显示更多>

本页面位置:http://detail.epyes.com/phtml/4/62978.html









关于我们 | 加盟代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服务条款 | 建站推广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对本站建议(意见)

版权所有:万维商机网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2024-11-23 9:50:26
以上信息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万维商机网对以上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任何交易! 任何不见面的交易需谨慎对待,请尽量选择当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