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主页 | 商家登陆(注册) | 今天日期:2024-11-26
温馨提醒:网上信息有风险,务必使用货到付款交易方式!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解释www.taxfls.com/
企业身份未认证


用户联系信息: 山东兴峰律师事务所
主营产品/服务:泰安律师,泰安律师事务所,泰安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 2014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478
联系人:高律师
手机:13905380447 <给我发短信 >点击拨号<
(联系我时,请告知本信息来自万维商机网!)
主页:taxfls.epyes.com
电话:0538-8491988 <点击拨号
微信:QQ: <点击发短信
邮箱:taxfls66@163.com
地址:山东泰安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11楼
详细说明:温馨提醒:网上信息有风险,交易务必使用货到付款方式!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解释|泰安律师:
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习惯不同,法定继承人范围也不相同。大陆法系诸国规定的继承人范围较宽,现行《法国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旁系亲属,包括表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和死者的生存配偶,均享有继承权。如死者并非无能力立遗嘱,亦未被剥夺公民权时,十二亲等以内的旁系亲属有继承权(第755条)。1896年《德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直到高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英美法系各国,如英国继承法分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两种制度。不动产的继承人主要是直系卑亲属;动产的继承人包括直系卑亲属、配偶、直系尊亲属、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美国的继承制与英国大致相同,但其各州的具体规定各有小异。1964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苏联和一些东欧#还规定,除上述亲属外,被死者生前扶养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的人,也是法定继承人。这种规定,具有一定的社会互助性质。

<显示更多>

本页面位置:http://detail.epyes.com/ihtml4/130429.html









关于我们 | 加盟代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服务条款 | 建站推广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对本站建议(意见)

版权所有:万维商机网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2024-11-26 8:32:32
以上信息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万维商机网对以上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任何交易! 任何不见面的交易需谨慎对待,请尽量选择当面交易!